“以体育人”教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发表时间:2024-04-07 11:21 “以体育人”教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制度
第一章总则
第一条 为规范教学名师工作室的管理,提升教学水平,推动教育教学改革,特制定本管理制度。
第二章组织机构
第二条 教学名师工作室设负责人一人,成员为教学名师团队。负责人主要负责工作室的日常管理和决策,成员协助主任开展工作。
第三章工作职责
第三条 教学名师工作室的工作职责包括: (一)组织教学名师开展教学研究与实践,推广教学成果; (二)组织教学培训与指导,提升教师教学水平; (三)组织教学观摩与评课活动,促进教师之间的交流与合作; (四)制定和完善工作室的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; (五)做好工作室的宣传推广工作,扩大影响力。
第四章入选条件
第四条 教学名师工作室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: (一)教学经验丰富,教学成绩突出; (二)热爱教育事业,具有团队合作精神; (三)具备较高的专业素养和教学水平。
第五章日常管理
第五条 教学名师工作室负责人负责日常管理,包括: (一)召开工作室会议,研究和决定工作重点和事项; (二)监督工作进展,督促成员完成工作任务; (三)维护工作室的正常秩序,处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。
第六章绩效考核
第六条 对教学名师工作室的成员进行定期绩效考核,评价其工作表现和成效,对表现突出者给予奖励,对工作不力者进行督促和整改。
第七章附则
第七条 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正式实施,如有需要修改,应经工作室成员讨论通过,并报负责人批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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